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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稳企“十五条”(金融篇)政策的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大数据产业协会 | 作者:NHbigdata | 发布时间 :2020-03-02 | 431 次浏览 | 分享到:
政策指引

条款解读

(一)加强企业金融保障

实施细则:支持金融机构通过提高额度、降低利率或费率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融资支持。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因疫情防控工作暂时未能按时还款的企业或个人,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做好逾期等不良信息的核实与告知工作。对因疫情防控出现征信不良记录而提出异议和投诉的,要核实处理,妥善化解纠纷。

(二)舒缓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1、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

1)关于扩大融资专项资金规模

区融资专项资金规模将由原来的4.5亿元扩大至6亿元。

政策解读:区融资专项资金主要是为有还贷资金需求且符合银行贷款授信条件的企业(涉房地产开发、建设贷款项目等除外),提供短期周转的政策性资金。目前融资专项资金规模为4.5亿元,为进一步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流动资金出现紧张的企业融资扶持力度,本次融资专项资金规模将扩大至6亿元,将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短期周转服务,进一步舒缓受疫情影响企业的流动资金压力。

2)关于减免企业资金使用费

减免企业使用融资专项资金所产生的资金使用费。

政策解读:现行区融资专项资金办法规定,融资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按照每自然日0.15‰的费率向企业收取资金使用费。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费用负担,自2020年2月6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减免企业因使用融资专项资金产生的资金使用费,具体以融资专项资金实际拨出时间为准。在上述政策实施期间,企业无需预缴资金使用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成本。

申报使用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咨询电话:86338930,86661131

2、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政策解读:对列入全国性、地方性、区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可享受如下扶持:

1)纳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2017〕9号)扶持对象范围,可依照南府〔2017〕9号享受相应贴息、奖励,按照融资金额的1%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咨询电话:81232015);

2)属于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简称“OTC”)挂牌企业的,按OTC收取的挂牌费用给予补贴:有限公司全额补贴挂牌费用,股份制公司给予挂牌费用50%补贴;通过OTC股权质押融资(含股权混合其他抵押物抵押融资)的,按股权质押融资利息的20%给予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参照《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和发展扶持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南府〔2019〕6号)第五章第二十一条扶持申报和程序,提交申请表格、补贴方案,经OTC出具审核意见,向所在镇(街道)经济促进局提出申请,经镇(街道)审核,再由区金融办(上市办)核定,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补贴(咨询电话:86228130)。

上述扶持实施有效期限自本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以下五大类企业可向所属镇街申请纳入全国性、地方性、区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1)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

2)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

3)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

4)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

5)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三)重点满足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资金需求

1、关于专项再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

政策解读: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根据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月7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联合出台了《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设立了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通过主要的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重点省份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向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再提供50%贴息,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不高于1.6%。南海农商银行成为广东省内符合发放专项再贷款的3家地方法人银行之一。

为及时响应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利用专项政策,南海区于2月17日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工作组织协调,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列入全国性、地方性、区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申请纳入范围同上)将享受以下财政扶持:

1)对于按照《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列入全国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可向符合发放专项再贷款的9家全国性银行申请优惠贷款。列入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可向符合发放专项再贷款的地方法人银行(南海农商银行是广东省内3家之一)申请优惠贷款。以上名单企业享受中央财政贴息。

2)对于上述名单企业之外,经区政府认定区内属于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企业列为区级名单,由南海农商银行按照专项再贷款政策利率、期限和发放方式,按照风险自担原则对区级名单企业自主决策发放优惠贷款,区财政安排最高2000万元专项贴息扶持资金,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已纳入全国性名单及地方性名单但未能享受中央财政贴息的企业可享受同样优惠。相关企业通过该项政策可将实际融资成本降至不超过1.6%;而区级财政专项贴息将可撬动约12.7亿元信贷规模。

2、关于通济基金政策

政策解读:南海区上市公司通济基金母基金规模6亿元,是由南海区人民政府设立并主要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引导性基金,其宗旨主要是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主要化解符合条件的南海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流动性风险,防止引发上市公司系统性风险。对列入名单制管理的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企业可向所属镇街经促部门申请纳入名单),且符合南海区上市公司通济基金扶持对象条件的,通济基金优先满足其纾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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